为贯彻国家建设数字中国,全面践行新质生产力发展理念,促进“数字通辽”建设、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助力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按照《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文件要求,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起草了《通辽市“数字通辽”建设指导意见》,现将指导意见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tlsdsjzx@126.com
2.通信地址:通辽市阿古拉大街行政中心2号楼410室
3.联系人:庄来宇
4.联系电话:0475-8836546
5.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