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通辽市本级数字化项目管理,解决数字化项目管理不规范、资源整合不足、风险控制不力等问题,提高数字化项目建设管理水平,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数字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通辽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管理程序》及有关要求,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起草了《通辽市数字化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现将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tlsdsjzx@126.com
2.通信地址:通辽市阿古拉大街行政中心2号楼410室
3.联系人:庄来宇
4.联系电话:0475-8836546
5.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