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E000-zwfw/2024-00158
发文机关:通辽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标 题:关于印发《通辽市企业开办高效“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通行审字〔2024〕13号
成文日期:2024-03-18 08:20
发布日期:2024-03-18 18:11
主题分类:其他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各旗县市区政务服务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医疗保障局:
现将《通辽市企业开办高效“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通辽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 通辽市公安局
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辽市医疗保障局
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国人民银行通辽市分行
2024年3月18 日
通辽市企业开办高效“一件事、一次办”
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推进企业开办高效“一件事、一次办”有效实施,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从政府部门供给导向向群众、企业需求导向转变。将设立登记、印章(电子印章)、税务发票领用、社保登记、医保登记、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银行预约开户等7项政务服务事项(以下简称7个事项),按照“循序渐进、集中服务”原则,通过整合部门资源、精简办事材料、再造审批流程、同步共享数据、加强内部协同等改革措施,打造全市企业开办高效“一件事一次办”服务,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二、实施方式
(一)办理内容
设立登记、印章(电子印章)、税务发票领用、社保登记、医保登记、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和银行预约开户等延伸服务事项全部进驻企业开办专区,实现企业开办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时,从受理申请到做出办理决定的全过程只需跑一次或一次不用跑。
(二)办理方式
线上:申请人可通过自治区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一次填报7个事项的全部申请信息,平台将申请信息分别推送至公安、税务、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等部门单位,完成企业开办。
线下:申请人可在政务服务大厅企业服务专区综合窗口提交一套申请材料,企业登记、税务、公安、人社、医保、商业银行、公积金管理等部门后台流转,并联审批,完成7个事项业务集成办理。
三、重点任务
(一)积极落实“一次告知”制度。整合精简7个事项业务有关申请表单和材料。把企业开办涉及的各个环节、各个事项办理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办理方式、所需材料,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一次性告知企业群众。
(二)优化办事流程。建立跨部门联动确认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整合精简企业开办信息采集事项,对企业开办各环节所需信息通过线上“一网”或线下“一窗”进行“一次采集”部门间通过信息共享,实现结果互认。
(三)进一步优化企业登记服务。充分发挥我市网上企业开办“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专区的作用,做好系统衔接,推动提高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率。全面推行“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预约办”,线上线下企业登记压缩至1个 、0.5 个工作日、0成本,进一步提升企业登记服务效能。
(四)推行营业执照免费邮寄送达服务。申请人可以自主选择到窗口领取或通过邮寄送达方式收取营业执照。选择邮寄送达的,在提交企业设立申办材料时一并签署《营业执照邮寄送达委托书》,企业注册登记窗口在打印营业执照后及时通知邮政部门送达企业申报承诺的住所。
(五)加强线上线下衔接协同。充分尊重企业自主选择,不搞强制线上办理。创新线下服务举措,大力开展辅导帮办,引导企业利用“一网通办”平台线上办理,进一步提高线上办理占比率,整合优化各部门线下窗口设置,提升企业开办专区服务效能,构建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的服务模式。
(六)推动身份验证结果互认。涉及企业开办的自然人统一登录“一网通办”平台,只需进行一次身份验证,即可办理各环节事项。打通身份验证信息共享通道,各部门间统一信息采验证集标准,实行一次采集信息共享共用。优化身份验证方式,启用国家总局统一实名认证系统。通过申请人需要在支付宝「登记注册身份验证」小程序进行“人脸识别认证”和“在线签名”。
(七)充分发挥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功能。将电子营业执照作为企业开办的合法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进一步扩大电子营业执照归集运用,实现跨地域、跨部门互认互信。依托政务服务网,引导企业申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并积极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在涉税事项、社保医保、企业投资、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公积金服务、招投标、政府采购、诉讼、抽查监管移动亮照、金融服务、不动产登记、商务及水、电、气、暖等领域的应用范围,增强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和获得感。
四、明确责任分工
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推进企业开办“一件事一次办”工作,负责企业设立登记事项;市税务局负责税务发票领用事项,市公安局和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负责印章刻制及电子印章申领事项,市人社局负责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市医保局负责单位参保登记(医保)事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事项;市人民银行负责银行开户事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开办企业便利化改革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夯实工作举措。建立健全协调机制,严格执行统一的服务标准和考核办法,共同研究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堵点”,推动全市企业开办“一件事”工作落实落细。
(二)夯实基础、提升服务效能。各地各相关部门单位 要充分评估“0.5个工作日完成开办企业服务”涉及的软硬 件条件和窗口工作人员的承载能力,及时增加或更新设备,提高后台信息共享服务保障能力。同时,配强配足窗口人员, 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培训和指导,不断提高一线人员业务素
质和服务意识,全面提升开办企业服务效能。
(三)加强政策解读、宣传引导。通过政府网站、报纸电视、广播网络、自媒体等多种载体,对改革政策进行全面准确解读,对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予以及时回应和解答,切实让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充分了解改革政策,形成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通辽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对企业开办各项流程进行全程监督,及时通报全市企业开办“一件事、一次办”工作落实情况,总结推广企业开办改革典型经验做法,各部门根据工作职能落实企业开办环节主体责任,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改革举措落实见效。
政策原文:关于印发《通辽市企业开办高效“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解读:http://zwfw.tongliao.gov.cn/xzsphzwfwj/zcjd/2024-03/18/content_9386da08ab5e4c31ba0e2b8c53b7003c.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