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和市住建局《关于依法撤回通辽市建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资质移送处理意见的函》(通住建市函〔2025〕11号)文件要求,我局决定撤回通辽市建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证书编号:D315206663(B))、通辽市润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证书编号:D315206727(B))、科尔沁左翼中旗鸿顺建设工程劳务有限公司(证书编号:D315217651(B))、科尔沁左翼中旗维盛建筑安装服务有限公司(证书编号:D315192992(B))、通辽市锦鑫建设有限公司(证书编号:D315688849(B))施工劳务资质备案。
特此公告。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