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30 15:07

信息来源:

通辽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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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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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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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通辽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网站(http://zwfw.tongliao.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联系(联系地址:通辽市科尔沁区胜利路北段奥体中心北侧331办公室;联系电话:04758837035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聚焦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及时、准确、有效依法依规发布公开信息,持续提升规范化水平,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高效运行并取得实质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市政府门户网站、局网站和“通辽市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为政府信息公开主平台,创新推出“营商通讯”专栏,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优化营商环境等重要内容,发布信息1484条,点击量达60余万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有力推进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全年办结信息公开相关申请6件,结转至下年办理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其他信息公开等实施分类管理;二是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将应当公开的工作事项及时准确公开,不宜公开的工作事项依法进行存档、保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集中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落实“三审三校”工作机制。规范运营局机关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时传递政务动态,增强互动服务能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市政府门户网站、局网站、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严格落实网站信息发布“三审制”。组织有关业务负责同志参加各级政务公开集中培训5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1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1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1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与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数据管理相关的核心信息精准度有待提升。部分公开信息聚焦于流程框架性内容较多,对群众办理审批事项、享受政务服务过程中最关心的材料清单、办理时限、收费标准、数据共享进展、线上办理操作指引等关键细节覆盖不足,未能完全精准对接企业群众在办事创业中的实际需求。同时,信息内容分类梳理不够细化,缺乏贴合审批服务与数据管理业务场景的系统性归类标准,存在行政审批事项、政务服务指南、数据开放目录、政策解读等不同领域、不同类型信息混排情况,导致企业群众查找目标办事信息、数据资源相关内容时不够便捷高效,直接影响信息公开对政务服务质效的支撑作用。

(二)改进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立足部门职能定位,持续整合优化公开栏目架构与内容。聚焦企业群众高频办理的市场准入、项目审批、社保医保经办、不动产登记等审批服务领域,以及数据共享应用、政务服务平台操作等重点关切,按“审批事项类、服务指南类、数据资源类、政策解读类、办事问答类”细化公开事项分类,明确统一归类标准,实现同类信息集中展示。同步强化企业群众办事关切问题回应,通过梳理办事高频咨询、疑难诉求,筛选热点难点事项开展针对性解读,采用“流程图示+通俗表述+常见问题”的形式,让公开信息更直观易懂、贴合实际办事需求。通过系列举措,逐步提升公开内容与企业群众办事需求的精准匹配度和实用价值,切实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可读性和可及性,为企业群众办事创业提供更高效的信息支撑,进一步优化通辽市政务服务环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2026130